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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爸爸去哪儿啦”

发布时间:2014-05-13 08:43:34





    5月1日,在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西万法庭办完离婚手续后,当事人刘某快速离开法庭。他3岁的女儿哭喊着跑步追赶。

    刘某与妻子张某于2011年结婚后,因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今年初,刘某不辞而别。张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于4月10日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因法官无法与刘某取得联系,此案被暂时搁置。

    4月30日晚,张某得知在北京打工的刘某因“五一”放假回到沁阳,节后就返京工作,遂告知法官,恳请在假期调解此案。法官认为该案情况特殊,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放弃假日休息时间,于5月1日这天通知原、被告双方来到法庭调解。该案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希望小夫妻能破镜重圆,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家,但刘某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经做工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原、被告离婚,刘某支付抚养费35000元。该案在诉前调解结案。

    图①:法官在做双方工作,希望夫妻能破镜重圆。

    图②:看到爸爸妈妈争吵,女儿扑到爸爸的怀中伤心不已。

    图③: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刘某在协议上签字。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5-10 4版 张建忠 李好威 文/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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