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接地气、解民情、悉民意的优势,确保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正的司法服务,鲁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大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的倾斜力度,全力打造“五型”人民法庭。
硬件标准型。辖区所属五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重建改造,并且全部按照国家一类人民法庭的标准设计、建造,并已全部投入使用,选址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人民法庭打印机、电脑、传真、电话、互联网等办公硬件设备一应俱全。
软件科技型。全部安装配备网络监控、案件信息传输系统,实现了与县法院机关安防一体化,并基本上实现了办案办公无纸化,为青年干警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提高了人民法庭对优秀青年干警的吸引力。
先锋模范型。近期,该院将机关具有一定业务经验、精明强干的业务骨干选派到人民法庭,保证每个人民法庭法官人数不少于3人。对人民法庭党员人数达不到3人的,从机关调整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干警充实到法庭工作,在所属五个人民法庭全部设立了党支部。该院党组决定,今后将对人民法庭法官严格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新招录人员优先充实到人民法庭工作,初任法官一般应当在人民法庭工作1年以上,选任中层领导干部,一般要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
待遇优厚型。今年,该院将集中精力落实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问题,下一步院党组将向县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省委组织部、省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职级配备的通知》精神,积极争取县委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将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落实到位。
环境舒心型。建立院党组成员联系人民法庭制度,通过领导班子成员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对人民法庭工作支持,解决人民法庭工作实际困难。要求每位党组成员确保每季度至少到所联系人民法庭进行一次调研指导。同时积极抓好人民法庭“五小工程”建设,使法庭工作人员工作有激情、生活有热情、娱乐健身有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