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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目不清兄弟反目,执行和解再续友情

  发布时间:2014-05-12 15:10:12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影视作品中绿林好汉们义结金兰时几乎必说的豪言壮语。但是,现实生活中,亲兄弟尚且得明算账,不然,就得像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5月7日执结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的金某和洪某,官司打了三四年,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原告金某诉被告洪某因经营所需向其借款累计785000元,经多次索要拒不返还。经法院缺席审理后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案件生效进入执行后,洪某出现,称因生意在外未能参加庭审,但案件另有隐情:最初双方因关系不错合伙做生意,洪某向金某借款,金某答应,但同时金某将洪某公司的财务章、法人章、支票簿、洪某身份证留在自己身边,不定时从账户中支取款项,支取金额已经超过起诉标的。金某在执行法官面前承认质押证件,也承认在被告公司户口支取过款项,但称记不清支取了多少。

    执行法官明白,双方因最初关系好所以账目一直没有清算,是一笔糊涂账。因洪某缺席案件的审理,导致案件的诸多隐情没有进入主审法官的视野。双方多年的诉讼已经导致身心疲累,如果真要一分一厘算清楚只能让洪某申请提起再审程序,这样又是一番讼累。执行法官抓住卷宗中一份双方曾经以一万元了结所有纠纷的笔录,认为双方官司上虽然针锋相对,多少还是有情分在的。于是,执行法官一方面告知洪某可以申请再审,如果不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准许则进入拍卖已经扣押的洪某汽车的程序,另一方面告知金某对方有权申请再审,如果申请得到准许则给双方都增加讼累。双方最初都是好兄弟,既然双方承认账目不清,何必因对方缺席审理就趁机向兄弟下手?

    在执行法官不懈的努力下,洪某迫于压力,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同意了金某在执行中提出的要求,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虽然纠纷解决了,但往昔的兄弟情谊恐怕是打上了不小的折扣。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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