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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法官下基层验证巡回审判是群众路线有效方式

  发布时间:2014-05-09 15:45:27



    在新的形势下弘扬马锡五审判理念究竟是不是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的有效方式?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固始县人民法院通过深入基层巡回审判,用活生生的案例给予肯定的回答。

    5月8日,固始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前往案发地巡回审理一起因怨成讼的赡养纠纷案件。原告陈老汉(复员军人,享受定补)、徐女士系固始县马罡集乡农民,均年逾七旬,有长子陈甲、次子陈乙和一女陈丙三个孩子。陈老汉患脑梗塞、糖尿病,常年卧病在床,数月前,徐女士因不小心左腿被摔骨折。

    办案法官之前了解到,二老之所以起诉孩子们,是因为陈甲认为父母自幼偏爱陈乙,心里有怨气,加之徐女士与长媳因琐事不时发生口角以及陈甲、陈乙对徐女士伤后住院的医疗费分担有争议。

    审判长宣布开庭,合议庭成员各司其职,查明案情和争议焦点。在调解阶段开始前,法官不提“调解”二字,而是对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侃侃而谈,向诸被告阐述“百善孝为先”的道理。一堂生动而又感人肺腑的“孝道课”之后,审判长询问各方是否同意调解,得到全体回应。各法官又分头与各被告一对一作思想工作,实现“各个击破”。最终,在考虑本案实际情况和各方意愿的基础上,当事人达成“陈老汉由陈甲负责照料赡养,徐女士由陈乙负责照料赡养,陈丙暂不负担赡养(其丈夫因伤高位截瘫,家庭困难),徐女士因伤医疗费绝大部分由新农合医保报销后余下由陈乙负担”的协议。各方满意而去。

    旁听群众和村干部对此称赞道:巡回审判就是好!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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