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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保障“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见实效

——集中发放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执行款186万元

  发布时间:2014-05-09 10:07:56



    自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为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的审执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三留守” 人员的合法权益撑起一片蓝天。5月8日上午,该院召开保障“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执行款物集中发放大会,共为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执行案件集中发放执行款186万余元,及时有效地保护了“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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