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决定成败”,同样细节能体现法院干警的素质和法院的整体形象,泌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从细处查、从细处管、从细处改,力争通过细节管理成就精良管理,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树立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细化司法礼仪。该院制定了具体的司法礼仪管理制度,要求法官在开庭、开会、接待当事人时均按规定着装,不得将制服与其他衣服混搭,并保持服饰整洁;要求法官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坚决克服骄横、冷漠、懈怠、私情、贪腐等现象。
细化警车管理。严格执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警车私用,严禁使用警车上下班、接送子女及从事其他私人事务;坚决杜绝警车乱停乱放,规定所有车辆一律按统一安排的车库和地点停放入位;坚决杜绝违法违纪使用警车,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发生。
细化警卫值班管理。注重维护院内安全及树立法院对外形象,规定值班人员对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和安检,遇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带班领导,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细化工作纪律。一方面,重申各项禁令规定;另一方面,针对法院存在的问题,院党组提出禁止作风拖拉、滥用职权、吃请受贿等七项具体的纪律规定,将围绕具体问题进行查摆整改,力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树立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