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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多措并举强化调解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4-05-08 15:41:33


    平舆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好“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到诉讼的全过程,多措并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确有实效。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优势。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具有群众基础广泛、深入了解民意的优势。司法调解的重要角色,人民陪审员充分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使许多案件在人民陪审员的配合下,有利于协助法官做好司法调解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顺利调解结案,提高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3年至今,该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430人次参加审判各类案件492件,其中调解393件,调解率达到79.9%,参审案件无一引发上访信访和矛盾激化。

    采用灵活的调解方式,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审判人员根据案情的需要,灵活掌握进度和方法,对于调解难度较大的案件,借助社会力量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及时邀请德高望重的亲属、朋友、邻居,共同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劝解工作,提高了调解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审判资源。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简化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该院在立案庭专门设立了诉前调解室,针对争议较小、标的额较少的案件,挑选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法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在诉前调解中,法官通过轻松、和谐、温馨的相劝,消除当事人对抗,促进纠纷的圆满解决。

    广泛宣传,注重引导。在立案审查时,该院能及时向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的特点和作用,并将诉前劝导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前调解须知等宣传内容公布上墙,让前来诉讼的当事人了解诉前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诉前调解,使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同时也减轻了法院工作负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完善考评机制,激发干警创新调解。该院把调解工作作为一个绩效指标进行考核,把调解工作与年终绩效考评相联系,同时大力开展“调解能手”评选竞赛活动,为干警树立学习的典型和榜样,不断增强调解的意识和能力,真正为群众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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