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5名留守学生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该院民一庭法官未一调了之,而是注重对5名留守学生的教育、感化,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张某与李某系同一所中学学生,双方因小事发生矛盾,2013年7月,张某同其同学王某等4人在某菜市场门口将李某殴打致伤,住院治疗。公安机关分别对张某、王某等4人作出行政处罚,后李某将张某、王某等4人诉至法院,要求民事赔偿。审理过程中,民一庭法官了解到原告及4被告均系未成年人,且均系留守学生,父母长期在外工作,由于工作繁忙,父母忽略对子女的教育问题,也缺乏与子女之间的相互沟通,未能及时对孩子的情况进行引导,而导致孩子以暴力方式解决纠纷。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家长到庭进行调解,但四被告父母互相推诿责任,未达成一致意见,在经过几次的调解后,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民一庭的法官不放弃调解机会,不轻易判决,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并且耐心向当事人做工作,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2014年3月25日,经过法官长达3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说理、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顺利结案。张某、王某等4人家长共计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15 000元。
在该案处理过程中,法官重视对留守学生家长的普法教育工作,使他们认识到赔偿几千元是小事,重视对孩子的法制教育事大,促使他们在子女学习、心理成长等方面教育子女;另外淇滨区法院积极与学校联系,准备利用“开学法律第一课”、“法官进校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对留守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以促进留守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