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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首次适用人民观审团模式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4-05-07 18:23:26


    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扩大司法民主,提升案件质量,5月7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7名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人民观审团,首次适用人民观审团模式对两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该两起案件分别为被告人常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和被告人于某、王某贩卖毒品案。

   庭审中,人民观审团成员在法庭旁听席首排观审,观审团成员认真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各方的质证辩论意见和被告人陈述。庭审结束后,观审团成员分别结合庭审情况,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问题发表意见,并形成一致的书面意见递交合议庭,供合议庭裁判案件时参考。

   观审结束后,参加观审的代表委员一致认为,人民观审团形式是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拓宽民意的好形式,有利于案件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司法公正,并建议今后在更多的案件中适用这种形式进行审理。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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