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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推行“公务灶”制度促廉洁

  发布时间:2014-05-07 17:32:43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切实转变干部作风。5月6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正式开通公务灶,大力推行“公务灶”接待制度。

    领导高度重视,确保把公务灶建设成良心工程。设立“公务灶”领导小组,以“务实的作风、最小的投入、卫生规范的公务灶”为指导思想,制定了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操作间建设、餐具购置和廉政氛围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把“公务灶”建设成名副其实的“节约工程”、“廉洁工程”。

    完善制度,确保公务接待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接待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进行接待。建立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每次接待的就餐时间、接待人数、陪餐人数、就餐金额、经手人员等,经院长签字后,由院“公务灶”餐厅和纪检监察室各存档一份备查。

    确立“三定点”原则。定点用餐,在接待公务活动中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安排在“公务灶”,不再设其它接待地点;定额支出,依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的原则,按照每人每天17元的就餐标准;定员陪餐,在公务接待中,实行对口陪同,陪客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得陪同就餐。

    实行“光盘活动”。在公务灶就餐时,要求按照食量打饭,餐毕盘光,杜绝倾洒饭菜现象发生。为促进“光盘活动”的开展,还制作了多幅颇具教育意义的宣传海报、警示标语和文明就餐规定,悬挂在餐厅墙上,提醒干警在就餐时节约粮食,廉洁奉公。

    严格“公务灶”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将“公务灶”运行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实行日清月结季公开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未经批准备案在营业性餐厅接待;对于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接待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对接待人员通报批评或给予党政纪处分;把执行“公务灶”纪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长期坚持,务求实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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