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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法院多项措施保障“三留守”人员权益

  发布时间:2014-05-07 16:00:31


    汝南县是一个有着8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其中农村人口占80%以上,每年外出务工农民近30万人。汝南县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及到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就要占到60%。汝南县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这类案件的特殊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调解,慎重裁判,稳定留守人员思想,为广大留守人员创造一个和谐稳固的家庭。

    加强诉前调解、社会法庭的积极作用,运用社会调解资源对此类纠纷在受理前充分调解,弱化矛盾,节约留守人员处理纠纷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坚持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彻底解决纠纷的原则,在诉讼阶段不放弃任何可以调解的机会,全员参与调解。对多次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判决,杜绝久调不决给留守人员增加心理和成本负担;依靠村委会、居委会和当事人亲朋好友多方做工作,多打“亲情牌”,尤其在离婚案件中,尽量维护留守人员的家庭完整性;对侵害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快速审判及时执行,减少他们来往奔波,使他们安心生产生活。仅今年一月至四月,该院审结涉及三类留守人员的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在70%以上,服判息诉率达95%,无一引发不良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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