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劳动模范、人民网全国十大经济人物等荣誉光环,同时还肩负省人大代表,凤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文明村耿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职责的耿瑞先,曾受人之托找法院院长说情,遭拒后却对法院赞不绝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5月5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一行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调研征求意见时,听说了这么一件事:冯某是新乡市凤泉区耿庄村民,其生产销售含非法添加剂的米皮案件在审判期间,其家人托村委会主任耿瑞先给法院说情。由于与陈超院长工作接触较多,又同情冯某家庭生活困难,耿瑞先便通过电话联系陈超院长,请其帮忙“照顾”下。陈超院长当即婉言相拒,后来却亲自登门,就国家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政策和刑事法律条文耐心向耿瑞先进行解释。陈超院长既尊重人大代表意见,又坚守法律原则的做法打动了耿瑞先,其主动承担起冯某的思想疏导工作。案件宣判后,冯某及家人情绪平静地接受了判决。
陈超院长对此也深有感触:“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面临困难和阻力时,是我们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伸出支持援助之手,成为我们的坚强后盾,这受益于我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制度。”多年来,凤泉法院坚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积极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每年组织党组成员及干警带任务登门走访,汇集民意、反馈代表、委员意见处理结果等,与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沟通,不断满足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执行以及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
工作主动了,办案透明了,代表委员们自然越来越熟悉法院工作,理解并主动支持法院工作,同时也通过他们赢取了社会各界更多的信任和信服。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于人民,最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凤泉法院将其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条重要途径,做好做实联络代表委员工作,有效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对于凤泉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间建立的这座“连心桥”,新乡市中级法院院长袁荷刚很欣慰也很感动,同时他对凤泉法院提出要求,要充分利用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根纽带宣传法律,善纳良言,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和理解,共同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