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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撑起保护伞 用心编织司法梦

——宁陵县法院关爱“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侧记

  发布时间:2014-05-06 16:56:29


■核心提示:

    或许,提起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即“三留守”人员,你的眉头会不自觉地皱一下,心里有些酸溜溜的,脑海里也会浮现出类似的词语:可怜、无奈、无言……

    然而,在广袤的中原大地,在美丽的酒都梨乡——宁陵,这里“三留守”人员的生活却是另一番景象:孩子开朗健康,积极向上;妇女勤俭持家,孝敬长辈;老人安享晚年,怡然自乐。

    这一切,在一定程度上,皆源于一支兢兢业业、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司法队伍——宁陵县人民法院。该院的法官们,用自己的坚守和信念,为“三留守”人员撑起了一把宽大的保护伞,让其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和法治的力量。

■特办:为孩子播撒爱的种子

    他们的童年,本应欢声笑语,父母疼爱;而今,迫于生计,父母不得不“遗忘”他们,可怜。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在河南省宁陵县乔楼乡八里曹村孩子们的脸上却丝毫看不到“可怜”的影子。小乡乡就是其中之一。

   “法院的叔叔阿姨经常来看我们,给我们讲法律‘小故事’,还给我们辅导功课呢,可好了。”小乡乡开心地说,稚嫩的小脸儿上写满了幸福。小乡乡,留守儿童,年仅4岁。令人想不到的是,之前的他却是个自闭、抑郁的小男孩儿。他的转变源于他的一次遭遇。

    2014年1月1日,正值元旦,普天同庆,小乡乡独自一人在家门前的马路上玩耍,可天有不测风云,令人揪心的一幕发生了——小乡乡被一辆“飞驰而来”的无号牌机动三轮车撞倒了!肇事者赵某系宁陵县刘楼乡村民。

    年迈的小乡乡奶奶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横祸,也不知如何是好,因此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报案,难上加难的是,肇事车辆有被挪动的迹象,且当时未留下任何现场照片与录像,因而导致事故责任无法划分,赵某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小乡乡的父亲知道此事后,连夜从外地赶了回来,遂将赵某诉至法院。

    3月12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仅7天的时间,3月19日,在宁陵县法院民二庭法官的用心调解下,该案件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考虑到小乡乡还年幼,如果得不到及时医治,恐会落下病根。接手该案后,民二庭法官丁晓环可真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先后三次前往受害人家中,联系好当事人双方进行耐心说理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被告赵某被她的执着所打动,终于就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赔偿问题与原告达成了一致意见,纠纷终得化解,小乡乡家人的心终于踏实了。“真是谢谢你了,你真是俺们的好法官,我替孩子谢谢你!”小乡乡父亲感激地说。

    从那以后,宁陵县法院的法官们又多了一份牵挂,小乡乡也多了一位亲人。法官们的柔情温暖着小乡乡幼小的心灵,他终于又像寻常孩子一样,天真烂漫,活泼开朗起来。

    据悉,自全省法院启动“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宁陵县法院积极响应,认真践行,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程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为的就是让留守人员放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该院副院长杨峰如是说。

■关爱:让夕阳之花静静绽放

    他们的晚年,本应儿孙绕膝,共享天伦;而今,为了另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儿女不得不“撇下”他们,无言。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宁陵县赵村乡董楼村众多的留守老人那里,却是一番祥和景象。说起现在的日子,年过七旬的孤寡老人王修领总会竖起大拇指,跟你唠叨他的陈年往事,话匣子又打开了,却满是欢乐的音符。

    这个季节的宁陵是很美的,阳光正好,梨花初放,把人的心情也渲染得五彩缤纷。3月21日一大早,王修领老人家里就来了一位“法官亲戚”——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曹秋丽。曹秋丽局长走进院落时,老人正在晒太阳,神情安详,悠然自得。

   “多亏了党的政策好,像我们这样的孤寡老人才有了盼头。您平时工作肯定很忙,还专门过来看我,这大老远的……”老人说着说着,眼睛竟有些湿润了。“家家都有老人,尊重和心系老人是做子女的应该做的。如今咱老百姓的生活好了,大爷您一定要保重身体,好好享受生活。” 曹秋丽亲切地对老人说。

    据了解,王老汉一生无儿无女,年轻时会点小手工活,勉强能养活自己,如今年龄大了,生活没了依靠,日子过得有些拮据,但他很乐观。看到老人身体硬朗,心态良好,曹局长也很开心,并嘱咐随行的该村书记一定要落实好老人的住房和生活问题,说两个月之内,一定要再次回访。临走时,老人引领着曹局长围着自家的小院儿转了几圈,让她看自己种的瓜果蔬菜和花花草草,俨然亲人一般。看得出,宁陵县法院司法为民,百姓信任于斯。

    据悉,在开展党的群体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该院切实关怀留守老人,积极走访困难群众,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官大走访”等活动,认真了解“三留守”人员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帮扶。如今,“有困难,找法院”在当地已传为佳话。

■务实:护航“弱势群体”

    他们,本应家人团聚,幸福美满;而今,为了生活得更好,却不得不天各一方,彼此分离,无奈。他们,是群体庞大,却最令人担忧的“三留守”人员。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原因,“三留守”人员很容易受到侵害。而且,“三留守”人员还存在家庭氛围严重缺失、精神生活非常单调、生活缺乏相应照顾等问题。

    面对农村留守人员存在的诸多问题,宁陵县人民法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创新服务“馨”方式,切实肩负起了对“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的重担。

    开展巡回审判。该院要求,凡涉及“三留守”人员尤其是留守老人的赡养、留守儿童的抚养教育等民事纠纷案件,全部开展巡回审判,并以调解、说理教育为主,承办法官要切实关心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替其排忧解难,维护好“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宁陵县法院深知,立案接待窗口是法院的第一张“名片”,有时,它一个小小的创新,一个不起眼的改变,一项细微的便民举措,都能为当事人带来方便,为审判事业锦上添花,从而彰显出法院人性化的服务。3月27日,该院立案庭开通了便民wi-fi,覆盖整个立案庭及附近区域,前来立案的群众可以使用自带的手机等无线终端及时查询相关资料。此举既方便了群众,又可以提高立案效率,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开辟“三留守”人员诉讼绿色通道。该院在立案信访大厅,特开辟绿色通道,专门处理“三留守”人员的诉讼案件,并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尽量简化诉讼程序,切实方便于民。对确实存在经济条件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用,以让其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爱与呵护。

    开展涉及“三留守”人员集中执行活动。该院安排执行局对所有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抽出一个月的时间,重点清理该类执行案件,努力使“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2013年10月,宁陵县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走马上任。在党组书记王宏伟的带领下,该院高度重视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积极肩负重任,努力为“三留守”人员编织着一个公正阳光,温馨和谐的司法梦,为当地的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纷纷点赞!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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