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同审同权”参审率达93%
作者:安阳县人民法院 黄宪伟 焦保顺 发布时间:2014-05-06 11:01:20
为扩大司法的民主化,确保人民陪审员“同审同权”,安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给予人民陪审员充足的话语权,在庭审及合议时,让他们充分表达陪审意见,不受约束和限制,审判员必须尊重陪审员的意见,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让人民陪审员真正“陪、审、议”。今年1至4月份,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普通程序案件310例368人(次),参审率达到了93%,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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