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接受当事人吃请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拓宽监督渠道,2014年3月份以来,在法院醒目位置增设了“法官作风评价箱”。
该院增设的“法官作风评价箱”一是用于收集本院干警作风优良的正面评价。二是用于发现本院干警是否存在接受当事人吃喝等不当利益以及责任心不强、作风不严谨,作风浮漂、纪律松弛、脸难看、话难听等“四风”方面的负面评价。接受评价方为该院全体干警,评价方为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时间范围包括八小时之外。
该院规定,每周一定期对上周收集、发现的相关线索建立台账,并对相关线索进行归类排队,对正面评价的干警予以全院通报表扬,对负面评价的干警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及时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