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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为留守老人“重筑”关爱

  发布时间:2014-05-05 17:47:11


    “太谢谢你们了,孩子们回来照顾我,我就不用再孤零零地生活了”,李雪梅老人握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朱宝林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4月29日,山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宝林带着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喜科等一行4人到中兴办事处桶张河村看望留守老人李雪梅。一进屋子,大家就被眼前的场景惊住了。因为下雨,屋里光线十分灰暗,到处充斥着发霉和酸臭的味道,几平方米的屋里只摆了一张破旧的床,还有一个热电扇。李雪梅老人躺在床上,盖着脏兮兮的被子,越发衬着瘦骨嶙峋和一种无依无靠的悲凉。看到这些,朱宝林院长不由自主地上前扶起老人,与老人谈心。在交谈中,我们了解到,李雪梅老人今年80岁,养育了三个儿子二个女儿,现在都在外面打工赚钱。7年前李雪梅老人因病双目失明,生活起居全由丈夫照顾。丈夫四年前去世后,李雪梅老人生活就更艰难了,年龄大了一身病,眼睛又看不见,行动不便,久而久之,就卧床不起了。“孩子们都长大了,都有自己的家庭,他们长期在外面打工,根本就顾不得我”,李雪梅老人满含心酸地说到。听到这些话,朱宝林院长告诉李雪梅老人,他会想尽办法帮助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

    回去后,朱宝林院长立马联系到了李雪梅老人的几个子女,亲自带着承办法官找到他们,面对面坐在一起,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朱宝林院长说,“百善孝为先,老人辛辛苦苦把你们拉扯大,现在一个人孤苦零丁没人照顾,你们出去打工能安心吗?”经过一个多小时苦口婆心地劝解,朱宝林院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李雪梅老人的儿女醒悟,他们决定轮流照顾老人,不再抛下年迈的老母亲,让李雪梅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自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开展后,山阳区法院院长朱宝林高度重视,要求在全院建立起关注和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长效机制。他亲自带头分包辖区三留守人员并与其结成帮扶对子,定期走访辖区“三留守”人员,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全方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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