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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为农民工维权筑建“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4-05-05 15:36:52


    近年来,新县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工利益案件,专门开设了快立、快审、快执的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在立案、审理和执行环节优先、从快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

    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在法院立案大厅建立导诉台,对农民工提供诉讼指导服务。审判法官还主动行使释明权,加强法庭举证指导,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帮助。降低农民工诉讼案件的保全门槛,对有可能转移财产或逃逸的欠薪当事人,法院依法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减少农民工的诉讼成本。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支付的措施,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标的到位率,确保农民工的债权得到实现。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强化法院与劳动、仲裁、建设、工会、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和组织的协调配合,通过非诉途径快捷的解决纠纷。

    在审理中,该院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及时采取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有效减轻农民工的诉讼成本,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有力保障。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把握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司法尺度。对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调解力促双方达成协议;还采取“放水养鱼”尽可能维护困难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农民工的长远利益。对涉诉案件统一协调各环节,加快案件办理流程。审执对接、执行前移,有效控制、处分财产,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实现债权。除此以外,该院还按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对涉农民工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予以缓、减、免交诉讼费。

    集中力量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3年开展两次专项执行活动,利用执行指挥中心接受举报执行线索,坚持24小时出警制度,实施“四查一控一限”措施,对老赖建立“黑名单”,向金融、工商、车管、房产等部门进行通报,压缩“老赖”的投资、置业市场空间。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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