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省市法院关于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要求,渑池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对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全院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好专项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对涉及妇女、儿童、老人权益的离婚、子女抚养、监护权、人身损害赔偿等四类民事案件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明确责任,快速结案。
建立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绿色通道,热情接待,及时立案,对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加大调解力度,实行诉后、庭前、庭中、庭后全方位调解,积极依靠妇联、村委会、居委会和工会等组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化解各种矛盾,真正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
发挥法庭职能,做好延伸服务。要求法庭干警定期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乡村宣传法律,增强妇女、儿童、老人的人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对所结案件定期回访,使法律成为妇女、儿童、老人维权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