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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强化司法手段保障留守妇女、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14-04-30 11:09:34


    为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权益,清丰县人民法院探索新方法、新思路,总结各项审判工作经验和方法,运用司法手段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立案窗口设立维权通道,印制诉状书写、证据收集和证据提交等内容的小传单,对于文化程度不高、对相关法律理解不够的,热情接待、细心解答、耐心指导,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对涉及留守妇女、儿童的案件,在依法审判的基础上,注重在庭前、庭审、庭后调解,多思考妇女、儿童的弱势地位和在案件事实中行为情节,具有法理和清理依据的,进行倾斜保护,对过错较大的甚至触犯刑律的,从心理上对其进行干预,帮助其找到自身的问题,从思想上进行引导、教育、鼓励,帮助其悔过自新。

    针对留守妇女、儿童在举证时常常处于不利地位的现状,结合个案情况,做好充分庭前告知工作,并尽量多地和其进行有效沟通,充分释明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对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及时进行审查并妥善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同时优先选择女性审判员、陪审员。充分利用女性审判员、陪审员熟悉留守妇女、儿童心理的特点,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特长,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进行调解,尽力化解矛盾,更加细致、更加充分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留守妇女、儿童案件37件,审结35件,涉案标的176万元,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30件,陪审率81%,案件调解率42%,解答咨询390人次,保障了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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