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使诉讼服务中心在审判和信访工作中的纽带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四月份以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采取了“四项”措施,使诉讼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加大投资,强化诉讼中心基础设施。该院投资10余万元,强化诉讼中心硬件设施。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当事人等候区、查询咨询室、预立案调解室、文书送达室,配备了预约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便民设施。并从各部门选调爱岗敬业、服务热心、资历深厚的老法官到诉讼中心工作,让来诉来访群众感到诉讼舒心、放心、满意,真切感受到人性化关怀,拉近人民群众与法官的距离,为当事人打造方便快捷的诉讼平台。
完善功能,实现诉讼中心“一站式”服务。目前,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建立起“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查询咨询、排期送达、信访接待”等功能,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立案大厅,立案程序一次性办结,使“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得以践行。
提高诉前调解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对小额诉讼等简易纠纷,大胆使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没有争议的,直接调解,注重说理,着眼于化解矛盾焦点,尽快调结,最长不能超过3天,力争使大量简单民事纠纷在预立案阶段得到调结。
设立司法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众诉讼建立绿色通道。为了给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司法救助窗口,专门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相关手续。同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及农民工、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积极提供预约立案,电话调解、上门服务,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其诉讼权利落到实处。
四月份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已接待来诉来访群众230人次,经审查立案196起,其中1小时内立案36起,当天立案12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5%;接待来访群众28人次,当场处理21人次,处理率达71.5%,调处案件18起,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