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彰显青年法官的司法为民情怀,宁陵县人民法院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并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送温暖到群众中间,特别是对“三留守”人员,不仅送去法律服务,更是对生活困难的“三留守”人员送去生活用品。
普及法律知识 彰显为民情怀
4月28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宁陵县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就忙碌开了,他们的第一站是该县信陵南路某菜市场,此时菜市场人来人往,甚是热闹,法官们心想,正是普法的好时候。
因为法官们知道,有些人犯罪,不是因为利益,而是因为无知。老吕便是其中之一。今年46岁的老吕,家住宁陵县,20年前就开始经营自家的“吕豆芽”小店,当时,小店店面不大,生意却红火。那时还年轻的小吕憨厚老实,人又和善,他家的豆芽街坊邻居吃着放心,便常来光顾。然而,对法律的无知,让老吕走上了一条“斜路”。
偶尔看见电视上广告“无根水”、“速长剂”、“大豆丰产素”等添加剂,可以让豆芽既增产又好看,老吕便也买来“无根水”(学名“4-氯苯氧乙酸钠”)试试。经使用,效果不错,这可乐坏了老吕。殊不知,等待他的,是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因为4-氯苯氧乙酸钠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国家明文规定禁止添加。
法庭上,审判长问:“知道无根水是干啥的不?你们家人吃自家卖的豆芽吗?”吕某:“我不知道这个东西不能添加啊,我自己家也吃啊,孩子们吃的可凶了!”当审判长依法宣读对吕某的判决时,吕某一脸的茫然,他对法律的无知,让参加旁听的群众惊愕不已。
针对此种情况,宁陵县法院主动履行普法义务,不定时地送法到社区,到农村,积极引导小商小贩儿们多问“为什么”,“干什么”,“违法吗”等原则性问题,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走访困难群众 温暖留守老人
当天下午,天气晴朗,阳光正好,宁陵县法院青年志愿者们又来到该县城关回族镇东关村,赵天兰老人的家。
交谈中,志愿者们了解到,赵天兰老人今年已是80岁高龄,她的老伴儿早已离世,而在不久前,老人唯一的儿子也因脑瘤去世了。出于生计,儿媳不得不外出打工。老人有两个孙子,其中一个在外地上学,很少回来,而另外一个,是个智障少年。“现在只有我们两个相依为命,还好我身子还硬朗,能照看他。”虽然让人很费心,但看得出,老人格外心疼这个孩子。看到老人爱怜的目光,志愿者们心里酸酸的,又暖暖的。
老人是一名老党员,说起她的“入党史”,显得格外开心。那天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志愿者们耐心地听老人讲“故事”,一切静好。年轻的女法官丁晓环为老人修剪指甲,梳理头发,老人饱经沧桑的脸上绽开着一朵朵温暖的花。
美好的时光总是显得短暂,不知不觉间,两个小时已经过去了,志愿者们要离开了。老人很不舍,喃喃地说着什么。
“大娘,你要保重身体,我们会经常来看你的。”“大娘,以后有什么困难,跟我们说。”……“谢谢你们啊,孩子。”在你一句我一句的道别中,宁陵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渐渐离开了老人的视线,又奔赴下一站——某小区。
温馨司法 情暖失足小贩
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本应安安分分,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虽忙碌疲惫,却心安理得;而曾经,他们却以身试法,含泪吞咽自己酿下的苦果。幸好,他们现在已迷途知返,走上正轨。而这其中,有宁陵法院法官们的付出和努力。
当天,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来到该县北关大转盘附近的某小区,小区很破旧,也很拥挤。这里居住着的,大都是小商小贩。他们是来走访“烧烤师傅”小赵,并为该小区的居民普及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
看到法官们的到来,小赵很热情地打着招呼,若是以前,小赵是很害怕的,肯定躲得远远的。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那时,年轻的小赵在该县北关转盘附近经营着自己的小烧烤摊,很辛苦。但是天不遂人愿,他的生意一直不温不热的。刚开始时,他还安分守己,规规矩矩。可渐渐的,小赵发现了一个“诀窍”——在烤制鸡腿时添加日落黄,不仅可以使鸡腿色泽鲜艳,还可以使其味道更好。
随着食品的鲜亮,生意的好转,赵某某尝到了甜头,却酿成了苦果。经宁陵法院审理,依法对其进行了判决。宣判后,宁陵法院的法官们并没有放弃因一时糊涂而走上“斜路”的小赵,而是主动与他沟通,耐心引导。如今,小赵已迷途知返,说起食品安全,很是门儿清。
“以前是我糊涂,利欲熏心,多亏了宁陵法院的法官们,用真心和耐心温暖了我,以前我觉得法官既可怕又可恨,现在觉得他们很可爱。”小赵开心而略显羞涩地说。
欲壑难填,因利欲熏心而走上“斜路”的人不在少数,小赵只是其中之一。面对这样的群体,宁陵法院主动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审判方式,文明司法,温馨司法,切实达到了“教育一大片,温暖一大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从小区出来,已是黄昏,华灯初上,奔波了一天的青年志愿者们略显疲惫,却都毫无怨言,相反的,他们纷纷表示感受颇多,受益匪浅。“通过活动,不仅使自己感受到了深入群众带来的幸福感,更通过群众的言行感受到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价值,真是备受教育。”青年志愿者吕冬霞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