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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中院深入开展“一学二抓三公开四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28 16:50:55


    为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夯实法院工作的群众基础,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以“一学二抓三公开四治理”为载体,扎实推进全市法院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学”即:学习有关教育实践活动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理论书籍和上级要求。通过领导辅导带头学、座谈讨论交流学,知识问答促进学,使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警中深深扎根,增强改进作风、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二抓”即:抓好“案件质量”和“纪律作风”。一是抓好案件质量,提高公正和效率。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查;建立健全防止司法随意性的各项规章制度,减少外部因素对司法的干扰,加强各环节、各部门的制约;进一步健全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将案件质量与评先评优、提职晋级挂钩,做到人人有目标,人人有责任,时时有压力;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确保每起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处理正确。二是抓好纪律作风和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十查”活动,切实加强纪律作风;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各级“一把手”认真履行职责,当好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外出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培训制度,保障培训经费,保证培训时间,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

    “三公开”即: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一是审判流程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程序,引导当事人行使好诉讼权利,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行网络庭审直播,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案件审理情况;二是执行信息公开。对申请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执行财产的查证与控制、强制执行、结案等不同执行阶段进行跟踪管理,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执法规范、廉洁高效的执行运作机制;三是裁判文书公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事实清、证据明、说理透,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法律文书要高质量规范制作,并及时公开法律,方便群众查阅。

    “四治理”即:一是治理案件“超审限、隐形超期”案件。严格适用扣除审限,规范审判、执行工作,杜绝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发生,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治理“立案难、执行难”问题。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立案大厅服务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切实让人民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强化财产保全措施,公布“老赖”信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三是治理司法不廉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全体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建立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防控措施,推进廉洁司法,实行廉洁办案跟踪卡、查处案件异地交叉办理等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的发生。四是治理“涉诉信访”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接访网络,采取热线电话、网上接访、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对新闻媒体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微信、微博、QQ群等新媒体中的涉法涉诉信访信息,认真核查处理,及时做出回应。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高发或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进行重点管理,并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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