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申请保全增多的情况,台前县人民法院采取了多项措施及时、合法、有效的进行保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财产保全告知制度。将当事人有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及保全错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释明内容,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释明,提醒当事人谨慎选择,及时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审查审批程序。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严格审查保全材料,包括保全申请、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审查合格后交庭长、分管院长审批,及时作出准予或不准保全的决定。
保全措施及时、合法、有效。严格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准确把握,适用保全措施方法得当;向协助执行人明确释明保全内容及其协助义务,确保保全措施有效;裁定保全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保全人转移毁损标的物。
尽到提醒义务。某些案件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或案情复杂争议较大,审理期间较长,短时间内无法结案的,承办法官及时提醒当事人续冻续封,避免保全到期自动解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以保全促调解。对确实需要保全的,保全后借助保全措施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积极履行,有利于及时矛盾化解,消除影响。
截至4月25日,该院已受理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案件16件,全部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了保全手续,为案件妥善处理打好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