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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法院:民工工地领欠薪 感谢法官尽欢颜

  发布时间:2014-04-28 10:53:08


    4月24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带领该院法官深入辖区工地,为14名农民工发放近2万元拖欠近两年的劳动报酬。法官们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为留守人员的生活解忧的工作作风受到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2012年6、7月份,宋某某等14名农民工受雇于河南某建筑公司在舞钢市寺坡某建筑工地上做下水管道、污水处理等工作。工程竣工后,该14名工人向工地项目负责人催要工资。工资付一部分后尚下欠19650元。项目负责人出具一张欠条,称几天后兑现。但是,在随后的日子里,宋某某等人催要欠款无果。由于工人们继续打工,部分工人和家属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没有结果,后又到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又超过了仲裁时效。无奈宋某某等14人向舞钢市人民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诉讼代理人与被告进行协商撤诉。审理法官认为,双方撤诉是他们的权利,而且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准予撤诉,但是真正矛盾没有化解。裁定做出后,主审法官将被告叫到一旁,说:“欠薪是不争事实,无论是什么时候都要还得,而且对于公司来讲,这些钱并不多,但是对于农民工家属来说,这些钱是他们生活的基本保障,农民工们能够善意地撤诉,我们不能辜负他们,更应该以诚相待。”被告听取法官耐心的劝解后,主动答应给付所欠全部款项。款项到位后,法官们及时向工人或家属们进行发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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