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件事情请打开内网掌握以下工作动态,下班前的最后一件事请将一天的工作内容输入内网”,今年以来,宁陵县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在省法院绩效考核目标范围之内,发挥了以审判质效促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协调的良性循环。
加强责任意识。明确审管办为审判质效的直接责任人,要求审管办人员每天通过审判流程管理,实时掌握审判动态,结合审判质效的目标要求,发布审判工作指令,明确各庭室负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每天通过内网掌控本庭室每个案件的审判流程,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对每个案件实施动态管理,落实黄灯警示,红灯禁止措施,确保审判质效健康有序运行。
加强流程管理。每一起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立案庭将案件初始信息输入内网,审管办统一进行随机分案到案件承办人并将分案信息输入庭长办案系统,由庭长再将案件信息分案安排内勤人员将卷宗从立案庭领回分到承办人手中,庭长从内网实时掌握案件办理动态,监督案件办理。案件办结后统一到审管办报结案件,由审管办将案件卷宗转到评查办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评查,评查合格后归档案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