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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去世仍欠房租 房东起诉获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4-04-25 11:21:35


房屋租赁过程中,房客欠三个月房租未缴,房东讨要时发现房客已经去世。4月25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及时化解了原告刘强与被告李安之间的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刘强撤诉结案。

刘强于2005年购买了位于汝州市某居民小区的商品房一套,2010年5月被告李安之母黎红经房产中介租赁了刘强的房屋,双方约定租金每月400元,但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014年2月刘强发现黎红拖欠3个月的房租未缴,经多方打听得知黎红已意外去世。后刘强找到黎红之子李安,但李安声称不知道租赁之事。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刘强遂诉至法院要求李安腾房、给付租金和违约金。      

因李安无固定的收入来源,主审法官认为,如果双方的矛盾不能化解,即使依法判决也可能造成执行难的问题,难以达到案结事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倾听当事人的意见,通过联系李安的亲属,从不同角度做思想工作,向双方讲解此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举证责任的分配及承担等问题,帮助当事人明辨是非、进行换位思考。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次明理释法,4月25日上午,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李安将房屋腾空,并向刘强交付了房屋钥匙,同时向物业缴纳了租住期间的水电费,刘强对此表示满意,撤回起诉。(文中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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