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据《南阳日报》报道(详见A2版),南阳日报2013年度“十佳特约记者”、“十佳通讯员”和“优秀通讯员”评选揭晓,淅川县人民法院干警张长海被评为“优秀通讯员”。
为进一步深化“开放办报、社会办报”,鼓励特约记者和通讯员为南阳日报提供更多优秀作品,3月初,南阳日报决定在全市广大新闻工作者中,分别评选2013年度“十佳特约记者”、“十佳通讯员”和“优秀通讯员”各10名,共计30名。要求:能够积极向本报提供优秀作品;有较强的新闻意识,能及时报道本地本单位发生的重要新闻,或能及时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并协助本报记者采访;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未出现失实报道。并强调了作品的发表数量和质量。通过单位呈报,层层筛选和评选后于近日揭晓。
张长海同志自转业分配至淅川县法院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四年多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院党组的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以全面展示法院工作亮点,正确引导舆论,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重点,在各类媒体发稿3000余篇。先后推出了勇救交通事故伤员荣立二等功,并受到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接见的原盛湾法庭庭长王磊(现院党组成员),被南阳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人社局等五家单位授予“全市十佳法庭”和“五一劳动奖章”的荆紫关法庭,“全市十佳法官”、“五一劳动奖章”的邓文豪,勇救失火群众财产,被评为“全省优秀复转军人”的韩天洲,三次受到张立勇院长批示,并被评为“全省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汪新法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撰写的《不让移民带着矛盾纠纷离开淅川》、《“移民法庭”构建和谐迁安》、《让生命与使命同行》等一大批优质稿件,分别获得了“国家南水北调河南省好新闻访谈、专题”二等奖和“人民法官为人民”征文二等奖。淅川法院宣传工作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其个人也连续四年被评为 “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2012年8月,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通讯员”,并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3年,被南阳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授予 “十佳联村干警”荣誉称号,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同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据悉,在此次评选活动中,法院系统共有两名同志获此殊荣,另一名是桐柏县人民法院冀晓莉。《南阳日报》社以宛报政字(2014)18号《关于表彰2013年度“十佳特约记者”、“十佳通讯员”和“优秀通讯员”的决定》进行表彰,颁发了荣誉证书,并给予价值300元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