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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本职 把群众路线放在首位

  发布时间:2014-04-25 09:09:42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群众路线的经典的、科学的表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取信于民的良好机制,要求我们广大法院干警在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法院相关戒律的基础上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相信群众,热爱群众。管仲说百姓是天,阳光自天上来,雨露自天上来;魏征说百姓是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毛主席说人民是上帝,上帝无所不能,历史最终是人民创造的。树立起群众观点,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这是对司法工作者的政治要求。二是把裁判好每一案件当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载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忠实于党性,忠实于良知,特别是在目前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能力低下的情况下,法官更要依据程序法的规定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技术层面上真心实意帮助当事人,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最大统一,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三是要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身边党员的先进事迹和精神教育激励其他党员,确保从思想上入党与从行动上入党的完全统一。四是推进公开审判工作,特别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施行工作要进行调研,并出台相应对策,深化司法改革,把审判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实践司法为民,取信于民,成事于民。

    廉洁司法,强化为民意识。人民法院实践群众路线的内涵可以理解为“为民、公正、清廉”。“为民”,就是人民法官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司法为民,这是人民法官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人民法官在履行职务时须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清廉”,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明确具体,结构严谨,层次清晰,为民是主旨、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三者是相辅相成,构成群众路线有机统一的整体。它反映了人民法院现实的迫切需要,还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全体人民法官的共识,成为人民法官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贯彻群众路线路径。一是要创新铁案打造工程。要立足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提高司法专业技能为重点,扎实推进“一个示范庭审、一个精品案例、一个精品文书、一个精品调研、一个调查报告、一个优秀司法建议”六个一精品工程建设,重点围绕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矛盾化解、调查研究等具体环节,通过技能培训、示范引导、开展竞赛、组织考核等途径,以精品的辐射示范效应着力提升干警的司法办案能力。二是要创新“实质性”维权机制。要围绕弱势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权益,以最简捷的渠道、最低廉的成本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快速高效实现。一要有效降低立案门槛。积极拓宽便民立案渠道,简化民生保障类案件诉讼费用“减缓免”审批手续,大力营造“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立案新环境,确保民生案件实现立案“零障碍”。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院梦、法治梦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审判事业的良好契机和载体。作为法院人,我们一定要准确地把握时代脉搏,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使每一次司法过程都成为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使人民司法事业拥有最广泛、最深厚、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强大的力量源泉。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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