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密法院在裁判文书制作、审核、评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有效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不断提高法官业务水平,从根本上保证裁判文书的质量。只有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专业知识,才能从根本上写出高质量的裁判文书。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应以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作为根基,根深则叶茂。为此,该院为每名法院订阅了司法文件选及解读等杂志,使每位法官掌握法律的制定背景和立法本意等。同时,在工作中坚持案件讨论,集思广益。
严格裁判文书制作标准。严格依照《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与制作》要求,对裁判文书的用纸规格、字体、证据在文书中的列举等进行规范和统一,做到外观整洁、层次分明、文句通畅;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体例,从事实和证据认定、裁判文书的说理、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的表述等方面,对文书制作提出明确的要求。
坚持以事实说理、以法律论理、以情说理。以事实说理,就是以经过法庭双方举证、辩论、质证、认证、查证的事实为基础,明确是非。以法律论理,要引用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说明道理,不仅要写明作出判决引用的法律条款,对法律条款内容作出详细准确的解释,而且要根据法律条款说出道理,使法律知识和裁判结果有机的结合起来。以情说理,情是指合法的情,不合法的情不能讲。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展现人性化的司法理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认真把好审核关和校对关。坚持拟稿核对、打印核对、签发核对以及印前校对,杜绝出现“错字、错句、漏字、漏句”问题,确保送达给当事人手中的都是语句连贯、结构严谨、论证有力、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