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坚持做到 “四个坚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效果。
坚持“群众意愿不可违”,听群众想说之言。全体法官和干警定期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与群众拉家常,说农家话、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做农家活,赢得群众信任。做到“三不回”,即不解决问题的不回单位、不帮出实效的不回单位、群众民主评议满意度达不到90%以上的不回单位。
坚持“群众支持是根本”,走群众认可之路。 继续在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和效果公正上下工夫,以脚踏实地的作风,力争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和“精品案”,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群众利益大于天”,办群众急需之事。 进一步加强群众观念教育,打牢思想根基,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等各个环节入手,完善便民利民的方式方法,尽最大努力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坚持“群众监督是关键”,赋群众应有之权。利用法院网、公开栏等全面公开县镇领导干部分工、重大决策、惠民政策,开设“纳谏于民”专栏,征求意见建议;设立群众路线活动征求意见箱,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法监督员,跟踪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