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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郏县法院关爱“三留守人员”

发布时间:2014-04-21 09:10:52


    本报讯  为进一步保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工作站、谈心室、互助组和就业基地,把关爱送到他们身边。

    郏县法院与县妇联、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协调,整合社会力量,在“三留守人员”较多的马湾移民新村建立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站。健全联席会议、结对帮扶等工作制度,对“三留守人员”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

    郏县法院选派法官,与典型、困难留守儿童结对,做他们的“代理家长”,在学习上跟踪辅导,生活上给予帮助,思想上正确疏导,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补钙”。在乡镇企业建立留守妇女就业基地,提高留守妇女工作技能,把留守人员帮扶工作与新型农业产业紧密结合,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帮助留守妇女就近就业。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4-17 4版 张会利 刘晓军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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