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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法官倾心执结难案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4-04-16 16:41:52



    4月15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大门外鞭炮齐鸣,鹿邑县城郊王大卦村耿海亮一家人向执行法官赵玉玺送来了“秉公办案,执法如山”的锦旗。

    原告耿海亮与被告罗国旗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后,原、被告不服,上诉至周口中院,2012年8月10日周口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罗国旗等赔偿原告137021.96元及精神抚慰金2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主动履行,原告耿海亮申请鹿邑法院执行后,在一年多时间里,执行法官赵玉玺先后十几次深入被执行人家中,耐心细致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并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执行措施,面对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开导,被执行人终于将剩余案款全部交到了法院。

   4月14日,执行法官赵玉玺将全部执行款交到原告耿海亮手中,该案妥善执结。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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