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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新华区法院推行“四风监督卡”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时间:2014-04-16 16:25:14


    为加强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纪律监督,维护法院清正廉洁形象,促进司法公正,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审判工作,推行“四风监督卡”制度,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四风监督卡”。

    “四风监督卡”制度是案件立案后向诉讼参与人发放四风监督卡,让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直接反馈给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以保证办案法官公正廉洁司法。明确告知当事人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公布监督电话。当事人可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法医鉴定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对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也可在案件结束后,对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评议意见。

    “四风监督卡”发放的流程是案件在立案时,由立案庭向原告或申请人发放。案件承办部门确定案件承办人后,由案件承办人向被告或被申请人发放。在发放“四风监督卡”时,让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在案件结束后办案人将送达回证附卷,由审判监督庭负责评查,审判监督庭将评查结果报送纪检监察部门。 

    推行“四风监督卡”既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也是加强对法院工作监督的需要,规范了法官的司法行为,全面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树立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提高法院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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