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充分及时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将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今年以来,三门峡市两级法院高效化、制度化、规范化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4月2日,灵宝法院迅速调解4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因苏某在灵宝市五亩乡马河村和盘龙村两处开采矿石,于不同时期雇佣四川籍的何某、邱某、高某、河南籍的黄某四个工队进行施工。但工程结束后,苏某与何某4人结算,共应付工资款48.8万元,但苏某仅为4人打了4张欠条。而后何某等四人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官多途径、多方式的努力,最终被告自愿偿还何某等四人的工资款共计48.8万元。
4月3日,在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历时7天的紧张核算之后,涉及80名农民工的80件追索劳动报酬案成功调解78件,撤诉2件,涉案金额41.5万元。陈某等80名农民工因所在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工资,80名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予受理。80名农民工起诉到湖滨区法院。案件受理后,湖滨区法院高度重视,抽调精干法官组成合议庭,承办法官不怕困难,不嫌麻烦,多渠道搜集证据,多方面做调解工作,核对大量证据, 经过7天的集中核算,80人的工资全部核算清楚,最终78名农民工和被告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2名农民工撤回起诉。法官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赢得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赞誉。
4月9日, 陕县人民法院通过“绿色执行通道”迅速受理了邓某、陈某、周某申请强制执行的三起案件,并向被执行单位发出执行通知书。迫于司法权威,用工单位支付邓某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15.8万元,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截至目前,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共审结126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其中调解撤诉113件,调撤率达90%,成功为153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报酬183万余元。对每一起案件,都始终坚持“四快三优先”,充分发挥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诚信和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