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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学生师德何在 知法犯法罪责难逃

  发布时间:2014-04-14 10:32:51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自古以来老师以其教书育人的美德和为人师表的形象受人爱戴。然而,小学校长岳某利用人民教师身份,对多名小学生实施猥亵,行为令人发指。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了审理,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岳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岳某在任商城县某某乡某某村小学任校长期间,于2013年5月份的一天下午,在讲完数学课后,以打扫卫生为由,将该校女生盛某某叫到该校电脑室内,撩开盛某某的外褂猥亵时,盛某某抱住衣服跑出电脑室;2013年9月5日上午,岳某以搬凳子为由将该校女生毛某某叫至图书室内,拽下毛某某长裤,后又拽其内裤时,毛某某用手捂住裆部跑回教室;2013年9月,岳某以询问图书馆丢书为由,将该校女生詹某某带至图书室内,两次撩起詹某某裙子,用手摸其下身敏感部位进行猥亵。

    法院认为,被告人岳某为群求性刺激,在上课期间将被害人叫至学校图书室内,乘无他人之机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对于被告人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岳某对多名学生实施猥亵的行为有悖师德,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不仅给被害人幼小心灵和家庭带来心里创伤,也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形象,应对其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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