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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到石龙区开展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议

  发布时间:2014-04-11 15:59:17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4月10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学玲、宣教处处长王峰一行到石龙区人民法院召开平顶山两级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征求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廉政监督员、社会法官等对市、区两级法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意见建议。石龙区法院党组成员以及中层领导参加会议。

    此次座谈会是按照平顶山市中院制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落实好广泛征求意见活动环节,为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切实解决问题打下基础。座谈中,张学玲主任首先向与会代表通报了市中院近期工作情况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也表明此次征求意见座谈会的目的和意义,并希望大家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客观公正的态度,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认真对照“四风”问题,对市、区两级法院领导干部以及法院各部门在作风建设、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就市中院及石龙区法院领导班子与队伍建设、“四风”等问题畅所欲言,对如何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的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在队伍建设、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司法细节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面貌,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座谈中,张学玲主任还结合区法院党组成员以及中层领导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有关案件指导、人员编制、干警级别、绩效考评、基层业务指导等方面征求了多条意见和建议,与会干警各抒己见,会场氛围活跃热烈。张主任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肯定,并表示将原汁原味地汇总这些意见建议向中院党组进行汇报,作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依据,坚决解决“四风”问题,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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