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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法院倾心调解维护留守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4-10 15:26:51


    4月8日,柘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留守妇女的离婚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曹某(女)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由原告一次性支付被告经济补偿8万余元。

    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在外省某地经营一家理发店,后被告返回柘城老家,原告继续留在外地打工。在分居期间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逐步产生隔阂。2013年年底被告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2014年2月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因言语不和多次发生冲突,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但是承办人员丝毫不气馁,耐心吃透案情,仔细寻找案件突破口,并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乡镇干部、村委会人员及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参与调解,平息纠纷,化解干戈。经过审判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该案成功得到调解,维护了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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