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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为“三留守”人员送温暖

  发布时间:2014-04-10 08:43:55


    4月9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到鸣鹿办事处前李行政村张花园村看望慰问该村的两户“三留守”人员,为她们送去了学习、生活用品。

    齐梅英院长来到留守老人张保荣、张祖武家中,详细询问了生活情况,得知她们生活较为困难,子女长期在外打工,为她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并为两位老人的孙子孙女送上了铅笔、作业本、书包等学习用品。

    自全省法院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活动以来,鹿邑县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部署,努力做到涉及“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矛盾。同时加强对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的调解力度,及时解决纠纷,有力地保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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