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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四个注重” 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09 17:02:28


    2014年以来,新密法院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采取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注重增加基层群众代表比例,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的组成结构。基层群众来自于生产、生活第一线,最了解基层工作,根据他们的职业、年龄等参加陪审工作,更有利于案件的解决。

坚持把品行良好、诚实正直作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标准,适当放宽学历条件,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能够参加审判活动,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的工作,使人民陪审员队伍成为新时期宣传司法、弘扬法治的生力军。

    二是注重学习培训。选任陪审员,不再把选任前的考试作为唯一标准。坚持以德为先,把人品好、能力强、阅历多的人民群众纳入陪审员队伍。

在工作中,注重要把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轮训,运用集中培训、庭审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法律知识、诉讼程序和审判纪律等学习。同时,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广大人民陪审员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三是注重机制建设。越是社会关注的案件,越应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强化司法公开。严格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注意克服“长期驻庭” 陪审员固化等现象。

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解决一些疑难问题,在帮助法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同时,激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足额发放误工、交通等费用。

    四是注重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在社会上形成尊崇法治、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强化人民群众履行法律义务、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便广大群众增加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责任感。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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