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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中院淘宝拍卖不动产兑现四大“利好”

  发布时间:2014-04-02 17:02:11


    4月1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位于舞阳县的一座厂房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漯河中院执一庭庭长刘振宽介绍,实行对涉诉财产的网上司法拍卖,有四大“利好”:一是充分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二是实现涉诉财产交易价格最大化,三是大幅度减少当事人经济负担,四是有效防范暗箱操作。

    利好一:提前15日在淘宝网漯河中院拍卖平台、漯河法院网、漯河日报等发布拍卖公告,制作并上传拍卖须知、涉诉财产照片视频等资料,接受群众电话咨询和看样,详细介绍涉诉财产的权属、价值、瑕疵等状况。公众均可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参与竞买,能够有效降低流拍率,提高执行效率,更加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利好二:制定详细的拍卖流程和规则,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高效、透明地变价处理涉诉财产,竞买人不受地域等条件限制,来自全国各地的公众均可参与竞买,充分发挥竞争作用,最大限度扩大竞拍范围,有利于实现财产交易价格最大化,当事人利益特别是申请执行人利益得到有效保证。

    利好三:节省因传统司法拍卖需要委托拍卖机构等环节,通过网络系统化和空间虚拟性,实现司法拍卖零佣金,即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拍卖成交款外不需支付任何款项。以本案为例,该厂房评估价为197万余元,委托拍卖需要买受人交付近10万元佣金,而网络拍卖则为零佣金。

    利好四:通过最大限度扩大竞买范围,可以有效预防串标、围标等干扰司法拍卖因素,营造良好拍卖环境。拍卖信息网络发布后,公众参与竞买时,拍卖号由服务器随机分配,竞价完全由电脑操作,排除了信息不对称等人为因素,有效挤压“寻租”空间,杜绝暗箱操作,在司法拍卖领域筑起反腐倡廉的防线。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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