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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留守老人告儿女赡养 法院倾情调解化母子恩怨

  发布时间:2014-04-01 16:44:12


    4月1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四号审判庭,九旬老人紧紧拉着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刚的手说:“谢谢法院、谢谢法官,通过你们调解,解决了我的老年生活问题,也化解了我和儿女们之间的恩怨,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胡某是宝丰县杨庄镇人,今年已九十高龄,丈夫已于早年去世,其和丈夫生前共育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五个子女现均已成家立业,分户另住。长子在部队服役,现即将退役归家,另外两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且因为家庭财产分割问题及承包地耕种问题三个儿子之间不和,跟胡某之间也心存芥蒂,母子之间关系一直别别扭扭,胡某一直独自居住生活。现胡某年事已高,需要他人伺候生活,就胡某的生活问题子女们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胡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宝丰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由民事审判庭审理,审判员王刚拿到卷宗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庭应诉,对当事人做调查笔录,组织背对背调解,摸清案件的症结所在。为加大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在调解时还通知胡某所在村委会成员及杨庄镇社会法庭工作人员到场,利用多方力量进行调解经过调查分析,终于弄清楚老人的赡养问题不是几个子女不愿尽赡养义务,而是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了几个子女间不和,与母亲之间的亲情出现裂痕。

    摸清了问题的根源,审判员王刚把胡某和五个子女全部通知到法院,面对面地进行调解,通过努力,化解了五个子女之间的误解,解开了彼此之间的心结。五个子女纷纷表示愿意对母亲尽赡养义务,结合胡某身体状况和五个子女家庭生活居住实际情况,最终达成妥善赡养胡某的意见,即由胡某的三个儿子轮流赡养胡某,照料胡某的生活起居,每次轮流一个月。轮流到谁,饮食住宿问题由谁负担,轮到谁由谁负责接胡某到自己家中生活。胡某的两个女儿负责胡某洗衣、洗澡等卫生问题。胡某和五个子女对上述调解意见均表示满意,一起涉及留守老人的赡养纠纷案件圆满审结。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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