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保护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舞钢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舞钢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健全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切实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全面的司法服务和人文关怀,为“三留守”人员撑起了权益保护伞,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活动深入开展。为保障活动取得实效,该院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新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活动各项工作。同时从立案、刑事、民事、执行、宣传等部门抽调人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从组织领导、人员分配等保障活动深入顺利开展。
建立绿色通道,方便诉讼。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做好诉讼引导,对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采取快立、快审的原则,简化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安排就地、就近开庭审理,快速调解和裁决纠纷。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并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的“三留守”人员,根据申请进行司法救助,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三留守”人员打得起官司。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减轻涉案“三留守”人员诉累。该院选择典型案例,组织法官深入到乡村、社区等一线公开审理,让群众在旁听中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特别是在审理涉及农村“三留守” 人员的抚养费、离婚等纠纷案件中,对待被抚养未成年人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让孩子幼稚的心灵感到温暖,充分利用情感力量去感化双方当事人,缓解矛盾,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以和为贵,注重调解。该院在审理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的案件中,保证了从程序到实体上的公正,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特别是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把调解贯穿于整个“三留守”人员案件审理过程中。3月26日,在该院巡二庭法官主持下,经过耐心做工作,成功调解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开展法律宣传,提高维权意识。该院组织法官开展春季“开学法律第一课”、“法官进校园”、“送法进农村”活动,现场解答他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零距离倾听他们的呼声。2月26日,该院刑事庭法官一行四人到舞钢市师范学校,为师生们上了一堂春季法制盛宴。3月26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带领一线法官15人深入边远山区。在尚店镇下河村小学,法官们不仅为师生们送上生动有趣的法制课,还给孩子们赠送了书籍、书包、文具盒、球拍等学习用品。李院长一行还在镇政府包村干部、村主任的陪同下深入下河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儿童家中,关心慰问农村“三留守”人员,同时还发放了法院的法制宣传手册,解答相关法律咨询,提高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法律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