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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28 08:03:07


    3月27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作动员讲话,鲁山县委第一督导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留根出席会议并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鲁山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高升主持会议。

    李俊峰院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认识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需要,是践行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强烈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扫除;要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注重实效,做到领导带头、突出实践特色、加强活动宣传、注重统筹兼顾、强化督促检查。

    李留根组长对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及动员部署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就如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要把握总要求,突出重点任务,用好活动抓手,使活动既贴近群众又富有成效;二是真抓实做,深入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注重搞好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三是按照县委要求,督导组要务实从严,切实做好督导工作。

    会后,督导组对鲁山县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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