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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做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

  发布时间:2014-03-25 16:27:26


    汝州市人民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2013年10月10日下午,汝州法院少审庭庭长刘延斌随市宣讲团三分团来到汝州市陵头镇中心校,为八百余名青少年进行了普法教育,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市宣讲团三分团团长李鸿顺、副团长申孟周、陵头镇各中小学校长、陵头镇中心校全体师生、陵头镇二中、三中学生代表等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上,刘延斌庭长首先对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什么是犯罪、怎样预防犯罪等内容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并通过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重点讲述了青少年犯罪、网络犯罪、青少年自我保护等亟待解决的社会突出问题。刘延斌庭长特别告诫青少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报告会结束后,宣讲团成员与陵头镇各学校校长进行了座谈。他们通过询问了解学校的师资情况、学生的在校表现、升学情况、留守学生的数量、学生辍学情况及原因等,向学校提出了以下建议:一要开展丰富的课外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对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疏导,对辍学、逃学、旷课、打架斗殴、吸烟、喝酒的学生跟踪教育、建立档案,防患于未然,将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刘延斌庭长还提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今后要定期为在校学生讲法制课,开观摩庭,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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