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法院为保障辖区农村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力量调处纠纷,取得了想不到的效果,使人民陪审员真正成为架起社情民意与法官之间的桥梁。开春以来,该院实施工作重心下移,积极服务春耕生产。截止日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第3起涉农案件,经过陪审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该院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坑农害农案件,以及农村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开通快速的绿色通道,推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巡回法庭深入到案发地、农家院舍和田间地头,进行上门开庭,上门调解等举措,积极找准当事人矛盾的起因和症结,疏导怨气,钝化矛盾。同时,邀请当事人亲属、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形成调解联动机制,多管齐下,尽力修复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为农民春耕生产提供高效便捷的特殊服务。对涉及“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最短时间内得以兑现。
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结各类案件92 件,调解结案58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服务200余人次,为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 1.31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生产,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