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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法院女法官深入农村化解一起留守老人赡养案

  发布时间:2014-03-19 08:29:27



    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服务宗旨,3月18日,该院城关中心法庭的女法官深入农村化解一起留守老人赡养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现年68岁的留守妇女刘某,系新野县汉华街道人。她生育五个子女,其子女分别在外地务工,因赡养问题发生争议,于是刘老太把五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其五个子女尽到赡养义务。

    法庭立案后,为方便老人诉讼,女法官不辞辛苦,深入到村庄调查取证,询问老人的意向,在掌握第一手材料后,女法官耐心细致的做老人及五个子女的思想工作,讲道理、摆事实,经过三天的工作,使五个子女认识到自己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当即达成调解协议,均主动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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