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浉河区法院为“三留守”人员撑起权益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4-03-14 10:14:58


    农村“三留守”人员(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权益保护的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今年2月份以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维护“三留守”人员权益作为一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广大农村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民心工程”来抓,为“三留守”人员撑起权益保护伞。

    建立绿色通道,方便诉讼。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做好诉讼引导,对确有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进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采取快立、快审的原则,简化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安排就地、就近开庭审理,快速调解和裁决纠纷;完善诉前调解,妥善化解矛盾。该院依托成立的立案调解中心,在消除双方怨气上下功夫,妥善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选择典型案例,组织法官深入到乡村、社区等一线公开审理,让群众在旁听中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特别是在审理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被抚养人,让少年儿童感到温暖,充分利用情感力量去感化双方当事人,缓解矛盾,定分止争;坚持“调解优先”,促进案结事了。该院在审理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的案件中,保证从程序到实体上公正,坚持“调解优先、能调不判”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整个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审理全过程;开展法律宣传,提高维权意识。该院组织法官开展春季“开学法律第一课”、“法官进校园”、“送法进校园”活动,现场解答他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零距离倾听他们的呼声,开展案件回访活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