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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铁路某部长 骗取钱财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3-12 15:06:28


    冒充铁路上某部长,虚构贩煤事实,骗得他人钱财的梁某,于2014年3月4日被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五万元。

    2012年10月,被告人梁某虚构自己是洛阳铁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贸分公司综合部部长,因贩煤需要钱的事实,用假房产证、土地证担保,骗取被害人张某151200元,后还53000元后逃匿。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对被告人梁某犯诈骗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梁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案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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