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冀天福
以公开促公信
谈到司法公开与司法公信的关系时,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铁路局郑州北站马寨车站站长郅慧结合近年来各地信访形势分析说:“目前出现的涉诉信访量长期居高不下,其中司法公信力不高也是近年来困扰全国法院的一个难题。只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始终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能提升法官能力、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司法不公、统一法律适用,彰显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全国人大代表、巩义市竹林村党委书记赵明恩对河南法院近年来的举措表示肯定。他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司法公开一直是我关注的重点。近年来,河南法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以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以公开便民利民’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临颍县杜曲镇北徐庄村党委书记徐德全对法院工作非常了解,他说:“尤其是以网络为抓手,积极深化阳光司法效果,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开通豫法阳光微博,定期进行法院开放日等措施,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法院形象。”
全国人大代表、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党总支书记裴春亮对法院的工作如数家珍,他说,“河南法院推行新闻发布制度,尊重公众知情权。面对一次次的舆论压力,河南法院坦诚面对,通过及时新闻发布,第一时间发声回应,把案件情况、调查结果等逐步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民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把每一个案件、每一次判决当成面向公众的法治教育课,当成接受群众监督的最佳机会。确确实实用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公信。”
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所长马玉璞开门见山地说:“河南法院的阳光司法之路可谓花团锦簇、亮点纷呈,裁判文书上网、豫法阳光微博等举措不仅在全国法院遥居领先地位,而且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马玉璞谈道,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传统媒体受众越发减少,影响力逐渐减弱。新兴媒体逐步研发运用,且日益主导媒体市场。我们必须抢占先机,占领新的宣传平台,使群众方便、快捷地了解法院工作并最终达到支持法院工作的目的。新媒体的发展也给法院工作提供了新机遇和新挑战。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豫法阳光微博品牌的基础上,整合和利用现代信息资源,建成了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许继集团开普电器检测研究院院长李亚萍高兴地说:“河南高院的这一做法就是有远见的做法。河南法院,能够主动占领微博、微信、微视这个意识形态工作的新阵地,抢占宣传的制高点,是掌握工作主动权的迫切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安定,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的一个重要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李勤接着说,河南法院的这一做法也是适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听民声、集民智,法院工作才能更接“地气”。数字技术的发展也为法院工作提供了表达诉求的新平台。法院也必须转变工作理念,把单纯的单向宣传向双向互动转变,以达到倾听民声民意、切实改进法院工作的目的。
“零距离”感受司法
河南法院主动打开法庭大门,全面开放庭审活动。规定,公民不需预约,可以随时走进任何一个法庭,旁听任何一个公开审理的案件。全国人大代表、上蔡县朱里镇拐子杨村党支部书记张全收说:“这是对公民参与国家权力运作的参与权、监督权和对公众知情权的确认,是对人民群众的尊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措施和司法为民的体现。这一做法能使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感知司法过程,更多地理解、信任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
河南法院从2009年开始,将每年的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确定为全省三级法院的“法院开放日”,邀请中小学生、部队官兵、社区群众走进法院,近距离地了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全国人大代表、驻马店市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主任任秀荣表示,法院公众开放日使法院做到开门纳谏,将法院工作自觉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社情民意。
河南高院在减刑假释公开上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减刑假释庭,并推行裁前听证和裁后公示,让罪犯参与,发表个人意见;安排其他罪犯旁听审判;引入受害人参与狱外公开审理等等。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宋砦村党总支书记宋丰年说:“设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这项工作,主要是为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能使减刑假释工作更合理、更科学、更阳光,社会更认同。通过减刑假释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实现司法公正。”
河南法院还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让代表委员见证庭审,经常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全国人大代表、沈丘县冯营乡李寨村党支部书记李士强认为,“旁听庭审活动不仅使自己直观地了解了法院审判、律师答辩等工作,也间接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学法、普法课,增强了自身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对今后依法履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开封县电影公司总经理郭建华希望法院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到公正、高效、文明地办理案件,完善工作机制,真正将此类活动做到常态化。
集社会之力促执行
全国人大代表、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万隆认为,执行难是全国法院都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河南法院在解决执行问题,想了很多办法,做过积极努力,让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就是一个好的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万果园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黄玉清认为,开展见证执行活动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创造机会让更多民众共同参与执行工作,通过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快速执结一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典型案件,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人民群众既理解了执行工作的艰辛,又亲身感受司法的威严,消除百姓对执行工作和执行干警的错误认识,重树司法公信力。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煤化鹤煤集团董事长马正兰表示,见证执行活动在通过法律强制手段迫使执行义务人履行责任的同时,还震慑了那些抱有幻想的执行义务人,对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全社会建立诚信体系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银良说,用这种形式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先从心理上就震慑了失去诚信的被执行人,通过法律手段迫使他们履行了应负的义务,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执行活动的过程中学习了法律,了解了执行工作,谴责了失信被执行人,使严肃的执法活动变成生动的普法课堂。执行活动的法律效果通过见证执行达到了最大化,群众满意度达到了最大化,个案的司法公信力也提高到了最大化。
监督法院的新窗口
2009年2月5日在河南法院网开办《网评法院》栏目,由社会各界对各级法院干警违反法院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以及各级法院司法文书中出现的瑕疵情况进行监督。全国人大代表、安钢技术中心产品开发一科科长徐筱芗评价说:“此举为老百姓反映问题最便捷、最直接的渠道,同时也是法院系统了解民情,听取民声,体验民意最快捷的途径。”
全国人大代表、罗山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李琦说:“《网评法院》栏目不是一开了之,而是真正通过这个栏目为群众办事!”
全国人大代表、新乡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买世蕊说“一个网站栏目,可以让网友监督法院和法官的司法行为和工作作风;一个网站栏目,可以纠正错案,甚至可以摘掉违法违纪法官的帽子。”
裁判文书上网好
听明白记者的来意后,全国人大代表、新华社河南分社社长、党组书记罗辉直言不讳地表示:“坐而论道,不如起而立行。裁判文书上网早就提出过,河南法院在全国第一家做到了全面上网。”
罗辉说,把裁判文书晒于阳光之下,河南法院的做法对全国司法审判工作应该说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不仅是在形式上,而且是在更深刻的内涵上推动着全国的司法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黄河科技学院院长杨雪梅说:“有人评价说,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是中国司法建设的一件创举性的工作。我看有一定道理。这就是真实的作用,这就是实在的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信阳市文新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文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公开走出的一大步,更重要的是如何总结网评的意见,特别是要有对错案纠正的勇气。”
见证阳光审判
“推行庭审直播是河南法院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要求,在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将裁判结果进行公开的基础上,对裁判过程的进一步公开。”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大学副校长张倩红在接受记者采访说,“通过电视直播,打开了法院的大门,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了庭审活动中去,把审判过程置于阳光之下,让广大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法律的公正。”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农业大学校长张琼认为,要真正做到“让公正眼见为实”,庭审公开是一个关键,当然,这对法官的司法公信力也是一个考验,对法院工作也是一个很大的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通许县大岗李乡苏刘庄村村医马文芳说:“网民可以对庭审提出意见并不是说要群众代替法官直接行使审判权,而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和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重新设计我们的公开审判制度,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发挥阳光这一经济实惠的防腐剂的作用。”
有错必纠敢担当
这几年,河南法院处理的赵作海案、李怀亮案等都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赵作海案发现后,我们坦诚面对,主动接受舆论监督,迅速启动再审程序,宣告赵作海无罪,及时进行国家赔偿,严厉问责相关人员,得到了中央、省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平顶山兴宇中科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研发总监王朝阳说:“从法律上讲,只有法院才有权力裁定一个人是否有罪。人民法院发现问题后,立即纠正,承担责任,敢于承担就是抓住机遇。
全国人大代表、中铁隧道集团副总工程师王梦恕说:“河南法院面对错案不遮掩、不回避,勇于承认错误,敢于负责担当,这才是人民法院应有的态度和立场。
“河南法院又出台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办了错案的法官,不论调整到哪个工作岗位,不论在职还是离岗,只要认定为错案,都要问责到底。这一招,真是河南法院有错必纠、敢于担当的又一个举措。”全国人大代表、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李连成边说边竖起大拇指。
①刘文新代表在接受媒体采访。
②③④⑤⑥分别为罗辉代表、裴春亮代表、李勤代表、马文芳代表、李连成代表在发言。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3-8 12版 本报记者 冀天福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