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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法院发挥审执职能 全面维护“三留守”人员权益

  发布时间:2014-03-07 10:13:32


    为切实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大农村的和谐稳定,泌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用完善的制度和措施践行司法为民之路。

    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处理。对于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四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保障。

    提高审判效率,加大调解力度。对起诉的妇女儿童、老人、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人权益等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依法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的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开通,尽快合议,从快办结。 对涉及“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尤其是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及时作出裁判。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同时在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离婚案件中,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并加大对有过错男方的惩处力度。加大执行力度。对于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无力,穷尽执行措施,确保胜诉的“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发挥审判优势,开展上门服务。该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深入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上门服务、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活动。根据实际工作的特点,结合“三留守”人员的实际需要,组织现场开庭、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农村妇女、儿童、老人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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